【本報台北訊】有立委日前提案增訂「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範勞保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各項年金「應」開設專戶存入。勞動部勞動保險司表示,截至今年八月底統計資料,目前約有一百二十七萬人請領勞保年金,但僅二萬九千一百五十八人設有勞保年金專戶,若要求所有請領年金給付者都應到土地銀行或郵局開專戶,恐反而造成不便。
勞動部指出,為了避免勞保失能、老年及遺屬年金給付經勞保局匯入請領人的金融機構帳戶後,請領人卻因帳戶遭法院扣押,影響後續生活,請領年金給付者如有需求,可以請勞保局出具證明文件。
勞動部指出,民眾可到土地銀行或郵局開立年金專戶,依規定專戶內存款不會被扣押、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勞動保險司官員則表示,截至今年八月底,顯示目前多數請領年金給付者沒有專戶需求,如果一律要求開專戶,恐增加給領的不便利性,且金融機構設專戶須一定作業程序,將延長核付時效,需再審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