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洛杉磯電】惠堤爾法學院名聞於洛杉磯地區,該校規定凡三年級學生必須有實習成績,才能取得學位;就讀該校的資優生劉龍珠不僅選擇到律師事務所實習,每星期還在高中擔任義工,教導兩天的憲法課程,講解街道法。
開設街道法課程的目的,就是希望藉此讓高中生更理解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正義、公理,這些美國最根本的法律。
街道法在三十年前起源於華府喬治城大學法學院,發展至今全美已有五十個法律學院教授此課程。
在高中教授街道法的劉龍珠認為,與他的信仰佛教相較之下,讓他更加確認「街道法就是人間佛教」。
他說,「事先教導學生遵守法律,遠勝於在他違法之後,幫他打官司、開脫責任。這種良性循環不但對學生好,也有益於社會。如果,這股守法的風氣普及於全國,我們不只是教導法律,同時也是在教育他們成為守法的公民。」
在前往教書前,朋友提出忠告,小心學生們調皮搗蛋、找麻煩,對付他們一定要兇一點。但是,劉龍珠說:「高中又不是監獄,他們是我的學生,又不是犯人。」對學生他反而格外客氣、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