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俞振安台北報導】房地產市場今年景氣回升,加上政策面不斷釋出優惠房貸利多,使得這幾年少見的預售屋銷售又見活絡。購買預售屋,雖然購屋消費者須承擔的風險較大,如屋況與預期落差過大、建商財務出現危機等諸多問題。不過,購屋者如能應慎選購屋標的,瞭解建商商譽背景、而且做到索取統一發票做為憑據等確保權益的必要措施,至少可將損失降至最低點。
消費者在買預售屋時,除了向銀行申請的房貸外,還得依照施工進度繳交工程費給建商,銀行承做的貸款通常為屋款的七成至八成,其餘二、三成則為自備款。首先,消費者在訂購房屋及簽訂契約時,即須先支付訂金、簽約金,同時工程一動工,就要繳交開工款。接下來是依不同的施工進度分期繳付的工程款,在契約中會明訂繳納期間,多數建商都約定採取月繳的方式,依完工比例依序收取。
最後,則是完工交屋後繳交的尾款,金額通常較低。這時購屋消費者應注意,檢查成屋的狀況,如地板、牆壁等是否不符當初的購屋約定,可向建商反映要求限期改進,改善後再付清尾款。
尤其購屋消費者在與建商簽約時,須詳細加註工程款的付款日期,以及違約處罰金等規定。合理的罰則應是買方如未付款,應加付按百分之幾計算的滯納金,於補交時一併繳清;如逾期催告仍不交付,建商可按已繳款比例請求損害權。同樣的,買方也可要求訂定交屋期限與寬限期,如超過寬限期,就可請求計息或是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