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天召集朝野協商消防法,朝野黨團達成共識,將消防員退避權入法;若消防人員死亡或重傷,應組成災害事故調查會,成員納入基層人員。蘇嘉全說,總質詢結束後,將先處理消防法。
台中市大雅區鐵皮工廠大火造成二名消防員殉職,引發各界對消防法修法的討論,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昨天在立法院外發起靜坐活動,要求將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等保障消防員的生命三權入法。初審通過條文中明定,現場搶救人員應在救災安全前提下,衡酌搶救目的與風險後,採取適當搶救作為;如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蘇嘉全昨天召集朝野協商消防法修正草案達成共識,增列「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調查權部分,初審通過條文明定,為調查消防人員因搶救災害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原因,應召開公共安全事故調查委員會,並聘請相關學者專家與團體代表擔任調查委員。蘇嘉全說,要把所有災害納入,不限於火災,調查會的名稱則改為災害事故調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