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工聯盟等團體,昨到勞動部抗議「買工費就地合法化」。圖/曾學仁
【本報台北訊】勞動部昨下午邀集雇主、仲介、移工團體開會討論移工期滿續聘、轉換收費事宜,移工團體在會前舉辦記者會,指《就業服務法》雖在二○一六年廢除移工每三年須出境一次的規定,但仲介變相轉向在台續聘、轉換的移工收取二萬到九萬不等的「買工費」,痛批勞動部討論收費,等同要將買工費就地合法化。勞動部澄清,未改變仲介收費政策,昨只是蒐集意見。
台灣移工聯盟指出,就業服務法在二○一六年廢除移工每三年須出境一次規定,讓移工不用再多付額外仲介費,然而,仲介卻轉而向期滿續聘或轉換雇主的移工收取買工費,在私人仲介壟斷就業市場的情況下,移工蒐證困難、不敢舉報,導致買工費氾濫,也成了移工在仲介費、服務費之外的另一大夢魘。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陳秀蓮指出,仲介以人事成本、車輛折舊保養維修、文具雜支、通信等為基礎,算出新增服務事項及成本,比如移工期滿續聘前的徵詢作業,因需要分別向雇主與移工詢問意願,就增加了九千五百元(雇主五千五百元、移工四千元)的成本,續聘後向移民署申請居留證,又增加九千五百元成本(移工五千元、雇主四千五百元)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轉述,昨天會議上,移工來源國基於使用者付費,認為可合理調整費用,但應由雇主負擔,雇主團體則反對收費,像工總就認為產業移工跟家事移工不同,以人數計價並不合理,仲介團體則宣稱現在服務費是二○○四年所訂,當年基本工資是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但經過多年,基本工資調漲、水電、人事等相關經營成本都增加,也應配合法律修正衍生服務項目,調整收費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