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台北市54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圖/unsplash
編輯施圓荷/綜合報導
明年1月1日起台北市環保局將擴大減少塑膠廢棄物,市內54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若違規將依「廢物清理法」第51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以此來減少使用免洗餐具。
為推動免洗餐具禁用政策到民間企業,北市府自105年4月起於市政大樓實施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至今市政大樓紙容器及塑膠容器減量分別達82%及66%。
環保局表示,北市府採「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原則,民間企業SOGO百貨率先響應,將全國8家分店內餐廳和美食街內用餐具全數替換成環保餐具,其他企業也紛紛加入環保的行列,目前北市已有111家企業、24所大專院校、22處市場及9處夜市響應。
環保局於今年8/16及20日辦理2場業者說明會,並於9/2日函報環保署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環保署從108年8月8日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規定」,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授權地方政府提報實施日期,中央核准後及發布及實施,將於109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
報導來源:LINETODAY
明年元旦起,台北市54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圖/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