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美國政府批准售台M1A2戰車、F-16C/D Blk70戰機後,據傳美方對我自製潛艦計畫(IDS)也要加強參與。近日業界傳出,先前美國政府允許廠商以「商售」模式(DCS)協助潛艦戰鬥系統設計,如今將升格為美國政府居中保證的「軍售」(FMS)模式。
另戰鬥系統整合工作,也將由美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總其成,使其在IDS案中角色,類似當年通用動力公司協助我方設計IDF經國號戰機。不過對上述消息,軍方都予以否認。
去年四月,美國政府發給洛克希德馬丁與雷神兩家廠商「行銷核准證」(marketing license),允許參與我國的潛艦建造計畫。上月有消息傳出,洛馬對海軍表示,中科院選擇的一些艦上次系統,許多對於洛馬都屬陌生無法保證能夠依合約交貨。主導本案的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考慮後決定,讓洛馬依合約負全責,中科院自籌的軟硬體裝備不進入潛艦戰鬥系統內。
對此消息,海軍回應「純屬臆測」,表示潛艦案由主合約商台船行,中科院擔任戰系整合商,目前進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