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原本乏人問津的勞資會議,隨勞基法一例一休上路,加上勞動部提出申請外勞及上市櫃都要檢附勞資會議,勞資會議家數暴增,今年第一季衝破十萬家,達到十萬三千八百一十六家,較十年前暴增近五倍,近四年從近五萬家暴增一倍到十萬家。
勞基法雇主要求加班、實施變形工時及女性夜間工作等,都應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基法八十三條規定事業單位(不限規模)應舉辦勞資會議,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明定勞資會議至少每三個月舉辦一次,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但因沒罰則,企業意願低落。
二○一六年隨著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搬上檯面,勞工意識高漲,當年度勞資會議暴增一萬家,衝上六點六萬家。一年後勞基法再度啟動修法,有條件鬆綁七休一、輪班人員間隔休息時間,其中明訂企業若申請排除七休一、縮短輪班間隔休息時間,必須過三關,除了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勞動部同意外,若要實施,必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勞動部為了加速協助企業開勞資會議,追加兩項撒手鐧,間接迫使企業不得不開勞資會議。一是去年五月起,企業申請聘雇外勞必須檢附勞資會議紀錄,原本只要求一年一次,今年起,必須達到每季一次勞資會議。第二項政策是今年起,凡企業申請上市上櫃,必須在提出申請前三個月,先向勞動部提出勞資會議證明函,才能以此證明,向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申請上市上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