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因為有「我」,所以會比較、計較,有羞恥心、有責任感、知對錯與進退等等,但佛教強調,要抽離「我」、沒有一個「我」的存在,如此一來,會不會讓人變成「凡事無所謂」,反正沒有一個「我」嘛!那豈不是太消極了?和「行屍走肉」有何區別?
福報禪師答:有一個兒子嫌棄母親年邁無用,就想將她揹到深山裡丟棄,在上山途中,一路聽到老母親折斷樹枝的聲音,他心想:「一定是想做記號,好認路下山」,這樣一想,他便更往深山裡走。終於到了一處地點隱密的所在,他放下老母,無情地說:「好了,我們就此別過吧!」老母親說
:「天黑了,路上小心,來的時候我一路折樹枝做記號,你只要照著記號下山,就不會迷路了」。
你覺得是「有我」的兒子行屍走肉呢?還是「無我」的母親行屍走肉?這個世界因為有母親的無私無我,才能悉心照養好每一個小孩;商人如果只顧自己賺錢,就沒有了社會責任,於是出現黑心產品;警察如果只顧自己的績效,就沒有了治安的責任,於是出現冤案黑獄;首長如果只顧斂財,就沒有了政治責任,於是國家積弱不振……
無我的意義,不是「凡事無所謂」,而是「放下小我,完成大我」,凡事不要把自己擺在第一位,凡事先設身處地為別人、為大前提設想。在修行層次中,二乘人修行圓滿後,便安住在輕安喜樂的境界中,僅止於「自覺」;大乘菩薩修行圓滿後,捨棄圓滿的境界,再回頭度化眾生,不僅「自覺」,而且「覺他」,這就是無我的精神。
遠的不說,就說你自己,你吃了好吃的東西,想和別人分享;天氣冷了,你會想到家人、朋友、乃至街頭遊民夠不夠暖;颱風來了,你會耽心多少人家又要淹水…,這就是無我的精神,主觀自我的人,只看重自己,那才叫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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