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基準法》和《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案預計均可望在五一勞動節之前公布生效。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中要求雇主對於颱風天擔任外勤的員工,必須提供防護設備,或採取其他確保安全之措施。
勞基法修正案將派遣勞工相關保障入法,明定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的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要求為確保派遣勞工取得工資的保障──要派公司需共同負擔給付積欠工資責任;保障派遣勞工的工作穩定性──不允許派遣勞工和派遣公司簽訂定期契約,派遣勞工保障入法不會是勞團所擔心的鼓勵企業使用派遣人力。
勞退條例部分,取得永久居留許可(含外配及一般居留)可適用勞退新制,估一點五萬人受惠;另外鼓勵自營作業者(如計程車司機、攤販,或SOHO族)、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受委任工作者等每月自提百分之六退休金,不計入所得稅課稅,逾十萬人受惠。
另對雇主積欠退休金、資遣費,加重處罰,從二至十五萬元提高到三十至一百五十萬元,並限期給付,否則按次處罰;為督促雇主提繳勞工退休金與繳納滯納金,勞動部應公布違規的事業單位與負責人名稱。
勞工退休金請領權益部分,勞工過世後會給予家屬勞保死亡給付,且提醒可請求退休金,但截至去年底全台仍有二點二萬人、約四億餘元退休金,因五年請求權屆滿而充公,這次修法將遺屬及法定請領人的勞退帳戶請求權,由五年延長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