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三讀修正】 狼師惡保母全建檔 聘任須審核

 |2019.03.30
1473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趕在婦幼節前夕,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未來托嬰中心應設置監視攝影設備,衛福部必須建立兒童死因調查機制;為避免狼師、惡保母危害兒少權益,此次修法也強化不適任人員資訊系統建置,未來兒少機構在聘任人員前必須進行資格審核,並通報主管機關。

立院社福及環衛委員會日前審查《兒少法》,超過四十位委員提案修法,在朝野高度共識下,三讀通過《兒少法》第七十七條之一,現行法律無規定托嬰中心須裝監視器,修法通過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系統,裝設的位置、區域、數量及維護等標準,由中央主管機構定之。

修法第十三條明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條文也規範主管機關應每四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及分析,並公布結果。藉以找出可矯正的死因,經行政措施改善,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另外,兒少法第八十一條為「防狼師條款」,修法通過曾犯性侵害、或情節重大性騷擾、性霸凌等,經教育主管機關認定屬實,不一定要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刑確定,都不得擔任兒少機構、安親班負責人或工作人員,經認定應停止聘用。兒少機構聘雇工作人員前,也應檢具名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證明書。

至於罰則,虐童或體罰將依照第九十七條, 可處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兒少機構違違反第八十一條第五項或第七項,無查證曾犯性侵或性騷擾任工作人員,依第一○五條第一項可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可命其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