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勞工 將可簽定期契約

 |2019.03.14
1197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目前正在行政院審議,勞動部長許銘春昨天表示,為鼓勵雇主多聘雇六十五歲以上的高齡就業者,該草案研擬打破現行的勞基法規定,讓雇主可與六十五歲以上的高齡勞工簽訂定期契約,這也是國內首次以年齡作為定期契約的條件。

許銘春還說,勞動部目前針對雇主雇用四十五歲到六十五歲的中高齡勞工,有給予雇用獎助,未來上述專法實施後,雇主若雇用六十五歲以上高齡勞工達一定時間,也會研議補助雇主,也就是以獎勵雇用與開放定期契約雙管齊下,作為增加雇主聘高齡就業者的誘因。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黃秋桂表示,依照勞基法規定,只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才可簽定期契約,否則只要是有繼續性工作都只能簽不定期契約。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