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七日出現創紀錄的國家賠償案例。蒙冤二十八年、坐牢二十五年的劉忠林,獲得人民幣四百六十萬元國賠(約新台幣二千零七十萬元)。此案是公開報導的國賠案件中羈押時間最長、獲賠償金額最高者。
遼寧省遼源中級人民法院七日做出決定,曾被判死刑並入獄的劉忠林,獲得國家賠償四百六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包含羈押九千二百一十七天(約二十五點二年)人身自由賠償金二百六十二萬餘元(每天二百八十四點七四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一百九十七萬餘元。國家賠償金額和精神損害賠償都創下新高。
此案發生於一九九○年,吉林東遼縣會民村村民從菜地挖出一具女屍,隔天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拘留劉忠林。審訊期間,劉忠林多次認罪又多次翻供,對作案過程的描述有多個版本。今年五十歲的劉忠林表示,他被拘留後遭嚴刑拷打,被迫承認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