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國大陸九月起開放當地台灣人申請居住證,交通部觀光局近日發函給各大旅行公會,警告旅行業者不得招攬台灣民眾到大陸申辦居住證,否則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甚至廢止營業執照。相關人士批評,申辦居住證根本不必經旅行業者,觀光局發廢文擾民。
根據國安局掌握情資,截至十月底已有七至八萬台灣人請領居住證。但台灣旅行業者抱怨,申辦居住證根本不須經過旅行業者,觀光局這紙公文來得莫名其妙。觀光局說,只是純粹為了政策宣導才發函,目前沒有相關違規個案。
中華民國旅行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蕭博仁批評觀光局管太多,台灣人申辦大陸居住證,須有穩定工作、在學證明等條件,但旅行社帶團都只是玩幾天,不可能招攬客人赴陸申辦居住證,且目前也沒有客人要求幫忙安排,因為一般台灣人條件根本不符。
創新旅行社董事長李奇嶽說,有資格申辦居住證的台灣人,通常是在大陸居住已久的台商、台幹及學生,根本不須經過台灣旅行社申辦。至於不久居大陸的台灣人,也沒有辦理居住證的需求,從頭到尾沒有任何有關旅行社的業務,公文沒有意義且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