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業將繳溫泉取用費

 |2003.12.10
53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抽取溫泉要額外付費,經濟部水利署表示,配合溫泉法實施,將對溫泉業者收取「溫泉取用費」,預料業者會將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一旦實施後,各地泡湯費用也將會提高。
水利署表示,溫泉法已於今年七月二日公告,相關子法預計年底前陸續完成,計畫在明年元月初報請行政院審核。水利署指出,溫泉法中並沒有溫泉稅,外界所說的溫泉稅應該是溫泉取用費,這項費用是向溫泉業者收取,費率方案至少有三套,目前尚未定案,還要和溫泉業者再協商。目前自來水費台灣省平均每月每度十元,台北市八元,至於溫泉的部分,台北市已於七十八年起每度收取二點五元,這些都是可以參考的依據。
水利署強調,收取溫泉取用費主要用意是避免溫泉過度開發,導致水源枯竭,有保障業者永續經營的作用。收到的費用,將來做為溫泉維護、蘊藏量調查、水質調查等費用。至於溫泉區的勘查和劃定,由地方政府來辦理。至於一些蓋在溫泉地區可以每天在家泡湯的溫泉住宅,水利署表示,溫泉法中有關定,用量很少每分鐘出水量低於二至三十公升,以及自用土地鑿井,都不用申請水權,因此也沒溫泉取用費的問題。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