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建會昨天表示,鑑於掌握、運用資訊通訊科技已成為二十一世紀企業與國家競爭力的最重要來源,及促進通訊媒體服務業發展,經建會目前研擬「服務業發展綱領行動方案」,計畫由政府投資興建共同管道、供業者租用,協助解決涉及公有地、林地、國家公園等用地問題。
經建會部門計畫處指出,為加速台灣通訊媒體服務業發展,將進一步檢討市場開放措施,包括增加外資投資比例、營運限制鬆綁、新種服務的增加,以及證照制度核發等二十多項。並表示,經建會服務業推動小組研擬「服務業發展綱領行動方案」,日前已獲得委員會議原則通過,將通訊媒體服務業納入發展重點。
經建會表示,產官學界皆認為,目前通訊媒體服務業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包括民營固網業者網路建設進度遲緩,難以和既有業者競爭;電信與廣電分別立法分別管理影響新興服務發展;新進業者與既有業者規模差異頗大,市場競爭機制有賴主管機關持續維護等。由於民間業者一再反映,通訊媒體服務業發展面臨若干問題,包括民營固網業者網路建設進度慢,難以和現有業者競爭等障礙。
業務推動小組初步研擬具體措施,建議由政府投資興建共同管道、供業者租用,協助解決涉及公有地、林地、國家公園、公有建築物等用地問題。
通訊媒體服務業產業範疇,包括市內網路、長途網路、國際網路、行動電話、有線電視等業務。經建會資料顯示,九十一年台灣通訊媒體服務業營收為三千五百四十二億元,員工人數四萬六千人,產業產值逐年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