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報導】七月一日是年改上路第一天,許多退伍軍人一早就到銀行刷存摺,卻發現本月領到的退休金,一下少了幾千甚至上萬元,遠比政府公式所說的「十年逐步調降」幅度為大。對此國防部官員解釋,除了因為優存利息改到每月一日起算之外,過去軍官的「補足退除給與差額」與「月補償金」,也在這波修法中被取消或一次結清,才會出現降幅出乎預料的情況。
先前鬧出通知函寄錯大烏龍的國防部,經過連夜趕工,昨天清晨發布新聞稿宣布,已在六月三十日結束前,將二十萬五千八百三十七份「已退軍職人員退除給與重新計算通知函」交寄。退役袍澤如有疑義,可於收到函件之次日起三十天內,以書面提起訴願。國防部與退輔會也設置諮詢電話,並於網站提供退撫制度問答、懶人包,以及訴願救濟等相關訊息。
三十天內可提起訴願
官員指出,在優惠存款部分,過去每人計算利息的日期並不相同,這次修法統一為每月一日。因此部分人本期會「破月」,只領到不足一個月的利息,問題下月起就不會再出現。
民國八十六年的退休俸改制(恩給改為提撥),為彌補軍保金額不得再存入十八趴優儲,對七十一年至八十五年任官者,設有補償金制度。當事人退伍時可選擇按月領取,或一次領一百個月額度。這次修法廢除月補償金,一律改為一次發,當事人如退伍至今尚未滿一百個月,退輔會將在三個月之內發給餘額。
此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原規定,少將的退除給與應達公務員十一職等的水平、中將應達十二職等。但未滿最大服役年限就退伍的將軍,通常都不及此數字,因此可領到「補足退除給與差額」。相關條文在修法時廢除,七月起不再發放。
官員指出,拿掉「月補償金」與「補足退除給與差額」之後,剩餘數字包括「退休俸」與「優存利息」。如果金額仍比修法後新制(五十五加二趴)高,則分十年逐步扣減。但新制數字若低於每月三萬八千九百九十元「樓地板」,則降至三萬八千九百九十元就不再調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