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財政部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八條,未來旅客入境前,後送行李先抵達,仍可享有二萬元免稅規定,對出國時愛購物或留學生想趁回國前先旅遊,是一大福音。
現行辦法規定,入境旅客不隨身攜帶的行李,必須比人晚到台灣,才可享有二萬元免稅,後送行李若比人早到,會被課以關稅和營業稅。
財政部官員表示,各方反應出國期間可能因前往第三地,或是買了大批物品,較難帶著大批行李繼續旅遊,因此研擬修正規定,入境旅客不隨身行李物品,應自入境「翌日起」六個月內進口,修改為得於旅客「入境前」或入境之日起六個月內進口。重新定義後,後送行李可以比人早到,將大幅增加旅遊便利度。
未來愛出國購物的民眾,可以先將戰利品托運回台灣,等行程結束返台再報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