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巴西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經過近十一小時審理後,五日以六比五的票數,駁回工黨籍前總統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聲請的人身保護令,也即已被二審定罪的魯拉隨時可能坐牢。
五日的人身保護令審判是針對濱海豪華公寓案,根據調查,魯拉接受建設公司OAS餽贈豪宅的賄賂,建設公司因此獲得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的採購合約。
魯拉因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被定罪,日前第四區聯邦地方法院維持一審判決有罪,並加重魯拉的刑期為十二年一個月。
魯拉早前向最高法院聲請人身保護令,企圖避免牢獄之災。而聯邦最高法院五日判決,駁回魯拉的聲請,也即魯拉隨時可能依二審結果須入監服刑。
魯拉從四日起就一直待在ABC地區的冶金工人工會,由前總統羅賽芙(Dilma Rousseff)和多名親信陪同。在最高法院審判確定後,工黨聲明表示,魯拉暫時不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