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
我國過去較少離岸風電開發經驗,今年起一口氣要在八年內拚出五點五GW開發量。經濟部能源局設了三道防失敗機制,分別是備查、履約保證金,以及「完工期限最多可延誤一年」。
能源局表示,躉購電費就是促使開發商良好施工、營運的最好誘因,但考量台灣過去較少離岸風電的開發經驗,過程中也有一些風險,能源局還是設了一些機制,「不敢說棍子,但希望可以督促廠商更加油」。
能源局指出,首先是備查,目前開發商已把籌設資料等送到能源局備查,未來若是開發商透過直供、代輸提供用戶電力,也要在簽約一個月內送能源局備查。
能源局表示,如果開發商後續有瑕疵,如行政作業不完整、施工延誤、國產化項目未達標,都有可能被認定扣減履約保證金。
能源局指出,離岸風電開發的確存在許多風險,但是「最多只容許延誤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