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于國華
從農業社會轉向工業社會,創造了城市繁榮,卻以傳統鄉村的衰落為代價。邁入現代化的國家,都必須面對鄉村發展問題;而問題的關鍵,落在「流」與「留」的創造與控制。
傳統鄉村,以農村為例,依靠農業和初級工業維持經濟。農村工業包括農產加工以及手工業;這些活動,充分運用農產、天然資源與人力,向外銷售到城鎮,增加鄉村收入。換言之,農產品和初級工業產品「流出」,換成金錢和生活物資「流入」,支持農民在鄉村「留駐」。工業化之後的城市,工業發達以及貿易興盛,不再購買農村產品,造成農村經濟困境。於是,農村只能藉由人力「流出」,前往工業區與城市打工,賺錢「流入」故鄉,支持無法外出的老弱婦孺「留駐」農村生活。
人力從傳統鄉村流出,是鄉村經濟和社會問題的基本因素;即是人類學家費孝通主張的「社會損蝕」。日本、台灣、大陸的發展經驗,都出現同樣現象,也都使用不同方法試圖解決「社會損蝕」困境。
日本對於人口減少的「過疏地方」曾經採用不同策略,包括增加社會福利、開發工業區等大型投資,但都不能解決人口外移問題;一九八○年代以後興起的社區營造,吸引使觀光客帶著消費流入,同時提升鄉村產品的價值和競爭力,帶動產品收益回流,藉此穩定了鄉村人口,也吸引年輕人回流。日本推動中的「地方創生」,藉由發展地方特色,引入人流和促進產業升級、改善鄉村生活,帶動鄉村發展。
大陸「新型城鎮化」循著同樣路徑,透過政府和社會資源流入,提升鄉村產業和生活水平;再藉由城鎮發展,形成新的消費市場,支持與帶動城市周邊鄉村經濟,減少鄉村人口流往大都市造成的城市和鄉村問題。
台灣的社區總體營造,曾經發揮同樣的效應。一方面透過政府補助對社區「流入」資源,提高留駐者生活水平,同時藉由文化產業增加收益。愈來愈多年輕人選擇返鄉生活、工作,人力的流入帶來鄉村的活力和創意,以及永續發展的希望。
鄉村發展政策是否有效,可以從帶動「流」與「留」的效益評估。例如,大幅提高鄉村人口生活補貼,以政策引導資源流入,有助於人口留駐、但必須政府不斷注入資金。如果抱持創業概念,由政府或社會資源流入、促進產業創新,有機會啟動鄉村發展的正向循環。
九二一大地震之後的埔里桃米社區,就是成功的案例;日本越後妻有大地藝術祭、瀨戶內海藝術祭,是以藝術節慶做為投資,帶動人才和觀光資源流入,同時創造鄉村品牌,達到鄉村經濟和社會振興發展的目的。
扭轉「社會損蝕」的關鍵在「留人」。各種名目花稍但目的不清的補助與建設工程,最終也是財散人去,不能解決鄉村問題。鄉村缺乏人才,鼓勵和支持年輕人流入,讓他們在鄉村創業、立業,才能打破鄉村衰落的惡性循環。這樣的鄉村振興故事已經在台灣許多地方發生;以「留人」為目的,引導資源合理的流入與分配,才是以政策解決鄉村問題的明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