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獵雷艦解約與否,上午由國防部(右為國防部長馮世寬)發出新聞稿,強調今日已按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正式「函告通知」慶富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海軍獵雷艦案確定解約。儘管慶富宣稱有愛國商人挹注百億資金續造獵雷艦,國防部上午仍列舉慶富五大違約事證,今天依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正式函告通知慶富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
慶富未依約在12/8補齊24億元還款保證金,慶富董事長陳慶男12/5對外釋放訊息宣稱,將有不具名愛國商人挹注百億元續造獵雷艦,海軍8日當晚表示將採取法律行動,卻未明言解約;而10日更傳出,海軍遊說立委不要刪除107年度獵雷艦第4期預算35億元,希望保留義大利監造組的人員生活費,也替未來訴訟保留預算。
國防部上午發出新聞稿表示,慶富違反契約附加條款第15條第一項第7款「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及第8款「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書面通知起10日仍未改正」等規定,已達解約條件,主要事證包括:各銀行分別已向法院申請7件金額高達新台幣64億餘元之假扣押強制執行;慶富自106年1月已停工迄今,嚴重影響後續戰鬥系統整合工作。
國防部強調,後續將針對第1、2期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共計48億餘元,以及履約保證金17億餘元,立即進行沒收程序,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刊登慶富為停權廠商。損失求償部分,將由海軍委任律師團精算後,循法律途徑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