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環境教育法的定義,環境教育是指:運用組織及系統化的教育方式,培育國民瞭解人與環境的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
行政院環保署積極舉辦環境教育獎之用意乃是表揚致力於環境教育及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績優單位,以鼓勵各界積極推動環境教育,發揮環境保護的影響力與凝聚力。期望各界遵循「國家環境教育綱領」所揭櫫「地球唯一、環境正義、世代福祉、永續發展」之理念,提升全體國民的環境素養,實踐負責任環境行為,創造跨世代福祉及資源循環利用之永續社會而努力。
佛光大學楊朝祥校長說,許多人都說佛光大學校園很美,到底美在哪裡?校長用12個字形容:「校在山中、樓在林中、人在畫中。」,擁有翠碧鮮活的森林書院,是本校推動環境教育的活教材。
在各教學與行政單位不餘遺力的推動豐富又多元的環境課程,舉凡在自然保育、社區參與等均有具體優良的成果。除此之外,從校園內延伸到社區,全校師生與社區居民的互動與感動,皆是多元推動環境教育的優質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