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童首次配鏡 明年起先就醫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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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兒童視力,明年起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學童首次配眼鏡,須先給眼科醫師診斷過。 圖/陳正興

【本報台北訊】家裡有國中小學生的家長請注意,若孩子有近視要配眼鏡,最快明年起一定要先看眼科醫師,不能直接到眼鏡行配鏡,以免因其他眼睛病變引起的視力不良被延誤診治。若確認為非假性近視,第二次後的配鏡可由驗光人員執行。

衛福部預告修訂「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未來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的孩子首次驗光配鏡,一定要先看眼科醫師、拿到驗光處方,驗光人員才能進行配鏡。當驗光人員發現孩子視力有特殊狀況,也具轉介醫師之責任,違者可依驗光人員法處最重十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最重可廢執業執照。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現行驗光人員法只規定六歲以下幼童配鏡須有醫師驗光處方,但為保護兒童視力,修訂該法施行細則,再限制六歲到十五歲學齡孩子首度配鏡,也須要先看眼科醫師。

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理事長翁林仲表示,六歲以下是幼兒視覺發展黃金期,若要驗光配鏡必須要由醫師診斷,才能排除斜視、弱視或其他先天性疾病所引起的視力不好問題,以及早治療。

但是,國中小學齡階段兒童,因念書或使用3C產品時間增加,是最容易出現近視的族群。目前六都的國小六年級學童約六成有近視。

「但有些孩子的近視度數可挽救。」翁林仲舉例,用眼過度會使睫狀肌過度疲勞而出現「假性近視」,有時驗光是三百度,但經給予散瞳檢查和點藥治療,可能回復至一百度。此時給予適當治療,或增加課外活動等減少用眼,孩子視力可回復,不一定得掛眼鏡。

「眼鏡第一次配錯,視力就步步錯。」翁林仲說,臨床經驗曾看過最多五百度的度數差,而孩子眼睛適應力強,直接配戴較高的錯誤度數眼鏡,眼鏡戴久了近視反加深,還可能引起慢性頭痛;且愈早近視,未來高度近視機率愈大。

新制預告期滿,最快明年元旦上路。衛福部醫事司科長呂念慈說,驗光人員若違反規定,可依驗光人員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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