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加速推動綠能發電,政府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提供補助誘因鼓勵民眾在屋頂裝置太陽能板,融合景觀、安全,做出城市景觀的改造,並帶動周邊產業發展。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指示經濟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一周內提出法規鬆綁、技術與財務規畫,作為推動落實依據。
賴清德昨天主持「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就「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進行討論。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綠能全民參與行動方案,透過地面型、屋頂型綠能進行。屋頂型是比較容易的方式,並以三種途徑推動,一是從家戶往社區,再往綠能城市推動。二是公民電廠、山區偏鄉部落,三是工業用電的大戶,裝置一定比例的太陽光電,及在工業區、科學園區、加工區的廠房屋頂裝置太陽能板。
沈榮津說,預估在未來能提供三百萬瓩,相當於台中火力電廠六部機組的容量。
為推動綠能城市的誘因措施,經濟部將補助全額規畫費用及百分之四十的建置費用。若以目前每一千瓦(約三坪)六萬元的建置費用計算,以頂樓二十到三十坪,約要二十到三十萬元,扣除政府補助措施之後,住戶將按家戶數平均分攤十多萬元的建置費用,若參與台電需量競價的機制,民眾的負擔可望減輕許多。
不過,民眾裝設太陽能板之後,能否達到發電有餘到可以賣電,及購電成本多少,也就是所謂的技術及財務規畫,賴清德要求一周內提方案。
針對屋頂裝設太陽能板,勢必面對不少頂樓加蓋違建的現實問題。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在四點五公尺下得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免申請雜照,也表明大部分的違建也可以申請加裝太陽能板,因為太陽能板是裝置在建築物之上,與建築物區隔,沒有違法問題。
花敬群說,原則上實務操作下不致於產生直接的衝突,太陽能光電板是架設在違建的屋頂之上,這方式本質上並非直接涉及建管問題,未來會透過經濟部能源局和地方主管機關來核准設置,本質上比較不涉及到建築法規。
不過,能否因此突破民眾的心防,仍有待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