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喧騰一時的台開遠倉購地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宣判,遠倉公司(現為遠森科技公司)負責人王令麟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仍可上訴;同案被告無黨籍立委蔡豪則被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確定,依法將擇期發監執行。
其餘同案被告,時任台開副董事長高建文判刑一年,遠倉總經理特助周繼鵬判刑一年八個月;提供不實鑑價報告的四名被告分別被判刑三至七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僅大華鑑價公司負責人張義權被判無罪。
根據台北地檢署的起訴,王令麟涉嫌勾結蔡豪等多名台開高層,在買賣土地時以低買高賣、虛列成本、偽造鑑價報告等手法,掏空台開和遠倉公司共約十二億元資產。
原本準備在屏東縣一選區競選連任立委,並獲國民黨禮讓的蔡豪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但因未被褫奪公權,他仍將按既定規畫,參選立委到底。王令麟則表示部分事實尚未釐清,將依法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