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獨木舟夯 竟無業者合法

 |201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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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在海上划獨木舟。圖/張芮瑜

【本報宜蘭訊】宜蘭縣近年來掀起一股大航海的獨木舟體驗風潮,冒險刺激,人潮滿滿,業者競相投入,就像當年泛舟很快竄紅,愈來愈盛,但縣政府追查,至今都沒有核准任何一家,也沒有業者申請獲准,緊急稽查,輔導合法化,保障安全。

宜蘭縣獨木舟熱潮從三至四年前開始,遊客人數年年攀升,今年更紅,主要地點在蘇澳鎮南方澳的豆腐岬海域、南澳鄉東澳村的粉鳥林海域,尤其是東澳被視為祕境,主要有兩條路線,從南澳鄉粉鳥林祕境海灘下水,沿東澳海灣賞景,約三小時,另一條是划到烏石岩與海蝕洞,來回約九公里,要四到五小時。

對獨木舟活動,宜蘭縣政府有規範,今年一月五日公告,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六十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節「獨木舟」活動要求,應具水域遊憩活動經營合法登記。

「目前還沒有獲得核准的業者。」獨木舟已蔚為風潮,但宜蘭縣政府坦承,若要經營應向縣政府申請獲准,但目前都還沒有核准過任何一家。

有地方人士透露,這股新航海體驗潮今年特別紅,主要原因是原本在花蓮的玩家,看中粉鳥林海域之美,轉移陣地。

「划得出去,卻划不回來!」許多遊客大多是初體驗,體力不好,划得出去,卻划不回來,獨木舟航行路段分初階版和進階版,有不少學員為了想看更美風景、錯估體力挑戰進階版,去的了卻回不來,曾漂到蘇澳外海遭岸巡隊員駕駛動力船拖行回到東澳灣。「緊急時,缺乏動力救生艇,根本是玩命!」地方人士表示。

對獨木舟未合法經營,縣政府相關人員指出,縣政府有兩個方向在討論,一方認為既然不合法就禁止,另一方則認為獨木舟是觀光旅遊活動,有助地方發展,不應貿然禁止,而應積極輔導合法化,目前的做法是先稽查,要求業者做好安全措施與保險等,並輔導盡速合法化。

遊客:有政府把關才安心

目前在東澳灣從事獨木舟活動的業者,在網站上宣稱是「合格廠商」、教練具備救生員執照,但對於要經過政府核可一事,有業者表示並不清楚,也直言,遊憩事業向來都是熱潮風行,政府才來介入、規範,因果關係「說不太過去」,若政府規範核准才能營業,業者也會尊重配合。

「啥?沒有合法?」曾參加粉鳥林獨木舟體驗的張姓遊客聽了也嚇一跳,她說,獨木舟很好玩,但政府有把關,玩起來才不會擔心。

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表示,舉凡獨木舟、潛水、衝浪、水上摩托車等水上活動,都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並採屬地主義,由水域的「當地」管理機構依法公告,除了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等外,其餘就由地方政府管理。

依據管理辦法,業者得投保險,最低殘廢給付,每名遊客二百五十萬元;最低死亡給付,每名旅客二百五十萬元。獨木舟業者還有設置救援、通報機制等無線通訊器材等規範。

玩獨木舟注意事項

一、選擇合法業者

二、一定要有保險

三、不能單艘獨人,要結伴同行

四、穿救生衣且衣上有吹哨

五、要戴頭盔或安全帽、帶水壺等

六、配備無線電通訊器材

七、有專業教練及服從指導不能脫隊

八、評估身體狀況不能勉強

九、海象條件不佳不要出海

十、最好動力船艇隨行,以利拖救

資料提供/宜蘭縣政府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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