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圖為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國民體育法》修正條文今天通過,其中單項協會開放個人會員的內容,與國際足球總會(FIFA )、亞洲足球聯盟(AFC)等國際規定不符,足球協會表示,若依《國體法》開放個人會員,恐怕將在國際間失去會籍。
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單項協會由「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組成。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祕書長陳威任表示,FIFA 、AFC都提出「個人會員不適當」的建議。
陳威任提到,足協很高興見到政府對人民團體的重視,足協會全力配合,僅有關個人會員的部分,因為與FIFA、AFC規定抵觸,這部分還需要溝通,會嘗試在《國體法》和國際規定間找到平衡點。
對於修正案將「擴大開放人民參與並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籃球協會祕書長李一中表示,這可能會造成理監事會開會的困難,未來在執行時也可能遇到挑戰,「單項協會每年自籌經費高達7成,過去在找理監事都是以有企業背景,或是握有資源的人選為首要考量,但未來擴大人民參與後,反而可能讓企業主卻步,造成在自籌經費上的困難,形成空有理想但無實際支持的狀況」。
國內2大體育單項協會籃球協會與田徑協會表示,將等待體育署正式公告相關條文細節後,才能評估影響性,而體育署長林德福也預計,於下周找各單項協會開會,進一步告知修正案相關條文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