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道遊覽車事故頻繁,疲勞駕駛問題備受重視,但駕駛在景點外等待旅客,究竟算休息或工作時間,爭議不斷。勞動部最近訂出指導原則,一日遊、進香團等景點停留不超過一小時,駕駛等候旅客時都算入工時;另「延遲開車時間」、「受檢時間」、「等待車輛維修」也都視為工時。
遊覽車駕駛工時究竟如何計算?等待旅客上車時間,是否就是休息時間?去年多件國道事故後引起爭論,過去都依據勞動部「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看該時段駕駛是否受仍受雇主指揮、監督、是否可自由運用時間而定。
勞動部官員到立院備詢時,曾說駕駛在等待時間可關起車門去散步、聽音樂,就可算休息時間。但隨即引發論戰,有網友批評官員「何不食肉糜」。勞動部職安署後來找來專家學者、勞檢員討論,近日發布「遊覽車駕駛工作時間檢查參考指引」,明確規範「行程安排緊湊旅遊團」、「進香團」等,常一天來回,停留景點的時間多在「一小時以內」,甚至遊覽車幾乎都沒熄火,有些旅客可能留在車上休息,或駕駛須看顧車輛,造成駕駛常被拘束某地、時間也無法運用,這類等車時間將認定為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