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測速照相」標誌不一,明年元旦起統一換新款。圖/交通部提供
【本報台北訊】汽機車族注意,交通部本周公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明年元旦起測速照相取締標,將從現行「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等文字告示牌,統一改採照相機的圖示,新設標誌優先試用,舊標誌不需馬上拆除,但更換牌面時須換成新款。
此外,這次公告也將替代道路線指標統一採螢光黃綠底、黑字規格,並於即日起上路,目前國道和省公路已試辦採該規格;另也公告規定,道路英文路牌應採漢語拼音,避免因拼音不同,造成外國民眾混淆。
現在國內各單位設置的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均採「告示牌」標示,但牌面大小、格式、文字內容不一,有的寫「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或「本路段測速照相請勿超速行駛」等,有一行字、兩行字,讓人眼花撩亂;但美國早已改成「照相機符號」,交通部去年預告修正相關辦法後,本周正式公告。
根據規定,若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締超速違規,一般道路須在取締照相機前三百公尺至一百公尺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須在測速取締前三千至一千公尺間有明顯標示。
雪隧科技執法
首日罰單210張
另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上路,國9大隊統計,首日就有二百一十件違規,最嚴重的違規是在限速九十公里的隧道裡飆速到一百八十三公里,而且還被取締到在隧道裡連續超速四次,要罰二萬九千元。同樣也有取締到龜速車,最低限速七十公里,時速僅五十七公里,一樣開罰。而過去人工取締平均一月八十四件,科技執法一天取締量,就遠超過兩個月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