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的「世界豆漿大王」是六十年豆漿老店。圖/魏翊庭
【本報台北訊】知名永和世界豆漿大王(即永和豆漿)兩創辦人後代為房產租金問題纏訟多年,最高法院判決目前的世界豆漿大王經營者及股東敗訴,須支付積欠原創辦人之一的王家租金及六年半的利息共約二千四百萬元,全案定讞。
世界豆漿大王位於新北市永和區,六十二年前由退休老兵李雲增和王俊傑共同創立,二人各擁有店面產權一半,十多年前王家退出經營,協議由李家繼續營業,並約定李家每月應支付三十五萬元租金給王家;李家後來另找十多位股東經營,在與王家租約期滿後,豆漿店繼續使用房子卻拒付租金,引發一連串官司。
法官認定,王家與世界豆漿大王在一九九九年簽訂租約,二○○五年租約期滿,世界豆漿大王依約應返還一半房地給王家,卻拖延四年,世界豆漿大王及股東應付積欠租金及利息共約二千四百萬元給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