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政府應每年寬列預算,推動各項族語發展措施,並應培訓族語老師,學校也要提供族語課程。
內政委員會昨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列席,經過本兩天會議進行逐條審查後,初審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本案提報院會討論前,不須經朝野協商。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地方政府、原住民地區等應設置專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中央政府則應協助原住民族各族設立族語推動組織。政府應會商各族,研訂原住民族語言新詞,並編撰原住民族語言辭典、建置語言資料庫,並定期辦理族語能力調查,以及辦理族語能力認證,並免徵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