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第3季房價所得比為9.35倍,等於要9.35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子;圖為台北市房地產。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營建署發布105年度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8.49%,也就是民眾每月可支配所得近4成來繳貸款;而房價所得比為9.35倍,為歷史新高點,等於要9.35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子。
全國貸款負擔率較上季增加1.35個百分點,較去年同季增加2.40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較上季增加0.37倍,較去年同季增加0.82倍。
營建署指出,105年第3季20個縣市中,除澎湖縣、台東縣資料樣本不足外,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嘉義縣、基隆市等5個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為可合理負擔程度。
而台中市、新竹縣、高雄市、彰化縣、桃園市、宜蘭縣、新竹市、花蓮縣、南投縣、台南市、苗栗縣等11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屬略低程度;至於台北市與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屬過低程度。
營建署解釋,全國、台北市、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較上季略微下降,主要原因為本季交易物件與上季相較,本季多以住宅面積坪數較大、住宅屋齡較新的物件為主,使統計區域的中位數住宅總價,較上季上升約4.31%、2.8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