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許多民眾陳情指出,法院的開庭通知、傳票等司法文書都是以平信寄送,造成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常常沒收到或不知道,無法申請再議或無法結案,影響訴訟權的行使,立委昨天要求法務部立即改善。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表示,檢察官在通緝當事人前,一定會寄出雙掛號的傳票,確保當事人本人或住居所所在之人收到司法文書並取得回證,再據以開出拘票或發布通緝。
蔡碧仲指出,一般檢察官開出傳票而被告沒有出庭,會嘗試再次傳喚,如職權認定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即會採取強勢作為,先簽發為期一或兩週的拘票指揮戶籍地警方拘提,拘提期限結束,再依法發布通緝。
國民黨立委張麗善說,民眾陳情指出,傳票、起訴書都是用平信寄發,當事人可能延遲收到,影響訴訟權,執政黨大談司法改革,希望不要只唱高調,要從基層做起。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說,不少民眾向他抱怨沒準時收到訴訟相關信件,他認用平信寄發有許多問題,如民眾可能以為是詐騙而不予理會,遇到連假期間郵局郵務繁忙時還可能寄丟,也可能浪費司法資源,庭期都訂了,結果有一方未到,檢察官可能要再擇期開偵查庭。
銓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宜斌說,除當事人,他也常常延遲收到開庭通知等信件,也常有民眾拿著晚收到的傳票問他該怎麼辦,他只能請民眾去電說明;雖然有些檢察官能了解這種狀況,不會第一次不到就命拘提,但這種情況不該在法治國家發生,另外他還遇過告訴代理人和當事人都沒收到結案通知,若寄丟、或被其他人拆閱該怎麼辦?
法務部專門委員黃淑媛表示,民事案件法院寄雙掛號是因為郵資由當事人付,但檢方無法全部信件都寄雙掛號,就是因為預算減編,法務部這幾年來也希望檢察機關的預算能入憲,也希望立委修法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