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昨天通過《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近日將報送行政院審查,力拚在立法院本會期完成立法。草案內容針對房東、房客及產業所遭遇的問題提出應對措施,包括強化租賃關係保障、引入非營利團體協助租賃事務處理、加強租賃爭議處理管道、提供房東租稅優惠及建立租賃專業服務制度等。
內政部表示,民眾因居住或就學因素有租賃需求者估計約二百八十五萬人,約涵蓋台灣總人口八分之一;因現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所定義的消費關係,但仍有部分住宅租賃契約未受其保障,為引導整體住宅租賃健全發展,所以住宅租賃發展條例授權得增訂「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整體涵蓋多數租賃行為,提供租賃雙方更全面性的保障。
內政部表示,鼓勵個人房東將房屋透過專業經營者代管,或出租予專業經營者後轉租,可享受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相關租稅優惠,讓個人房東能減輕經營負擔及獲得穩定收益,活絡住宅租賃市場。
條例也要求提供刊登廣告的媒體經營者應負起查證的責任,如廣告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主要用途等,確保房客得以獲得正確資訊,進而簽訂公平對等的租賃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