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村里長是否發放年終獎金及因公受傷、殉職撫卹金是否入法?上會期朝野立委與內政部無法達成共識,新會期上周才開議,藍綠立委就搶著提案,要為村里長謀福利,包括增加春節慰問金、服務費和傷亡撫卹金,朝野就提三個案子等著進入委員會審查,不過距地方選舉愈接近,提案也遭外界質疑有綁樁之嫌。
去年台東縣海端鄉霧鹿村長余元龍因颱風勘災罹難,引起各界重視村里長權益問題,包括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國民黨立委徐榛蔚、陳超明都提修「地方制度法」,盼讓撫卹金、春節慰問金入法,但引發外界質疑是否為選舉綁樁。因為據內政部估算,若發村里長「春節慰問金」,依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一點五倍試算,全國七千八百五十一個村里需編列五點三億元。
當時內政部回應,需視地方財政收支,並釐清村里長定位為由,將與各方討論後再提方案。
本會期包括國民黨立委黃昭順、顏寬恒以及民進黨立委張宏陸捲土重提。黃昭順提修「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主張村里長的健康檢查費、保險費應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支應;顏寬恒也提修法,讓村里長有春節慰問金跟服務費;張宏陸則再提地制法修法,主張村里長若因公傷亡要有撫恤金法源。
對此,黃昭順表示,去年有里長因公殉職卻只拿到八萬元撫卹金,這個部分本來就該處理,他們定位不是公務員,但處理鄉里大小事,卻無法得到該有保障說不過去。黃說,她從上屆一直提案到現在,每次提都被民進黨擋下來,這次民進黨立委自己也有提案,再擋也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