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4月期起的公用事業帳單,將增列「領獎收據」欄位,統一發票中獎用戶,可持載有領獎收據的帳單,到郵局兌獎。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繳費完的水電瓦斯帳單可別丟了!國稅局表示,今年3、4月期起的公用事業帳單,將增列「領獎收據」欄位,統一發票中獎用戶,可持載有領獎收據的帳單,直接到郵局兌領獎金。
財政部2016年12月15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新增以公用事業紙本帳單作為兌獎憑證,公用事業開立抬頭為今年3月以後的帳單,將增列領獎收據欄位,用戶若對中今年3、4月以後各期統一發票,可以持載有領獎收據的公用事業帳單,至郵局領取中獎獎金,不必再到超商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
國稅局官員指出,新增此種兌領獎方式,可落實無紙化政策,減少公用事業郵寄電子發票證明聯給中獎用戶的成本;中獎用戶也不必再親赴超商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直接前往郵局兌領獎,相當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