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勞委會推出的微型企業創業貸款來看,在利息補貼方面,一般勞工申請時利息固定為3%,貸款期限最長為七年,含寬限期一年,每一申貸者依其創業計畫所需資金八成貸放,申請貸款總額度不得超過一百萬元,並以申貸一次為限。
辦房貸,如果債權屬「不足額擔保」時,銀行目前會要求貸款人再提出「一般保證人」,但「一般保證人」與「連帶保證人」的差別在哪?
對於「一般保證人」,如果房貸戶欠錢不還時,銀行會先找當事人(貸款人)要求還款,在確定貸款人無力清償時,才會找「一般保證人」,要求其代為清償。
但如果是「連帶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只要貸款人發生欠錢不還狀況,銀行可以直接找「連帶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要求償付,不用先找貸款人要錢。
也就是說,「連帶保證人」會是銀行直接要求還錢的對象,法律責任和風險都很高,「一般保證人」則屬第二順位求償。但只要是「保證人」,就有被求償的風險,還是要留意不要隨便當別人的「保證人」,否則就變「呆人」。
金管會指出,銀行在徵取「保證人」時,尤其是「連帶保證人」,一定要向連帶保證人充分說明,他要擔負的責任和風險。但在實務上,很多銀行都不講清楚,也有官員或民代,因為人情壓力,會幫別人做保,後來發生錢不是自己借的,但薪水或資產卻要被銀行扣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