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未來刊登違法民宿、日租套房,不僅罰經營者,連刊登的網站、媒體都將受罰,外界稱這是Airbnb條款。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觀光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境外訂房網站例如Airbnb已共享經濟為名,卻刊載許多無營業登記的日租套房,將開罰三萬到三十萬不等的罰鍰。
旅客透過Airbnb訂房爭議屢見不鮮,且該訂房網站主機在國外,繼Uber後,Airbnb有無繳稅成為外界關注焦點,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跨境電商都要在國內設立稅籍,繳納百分之五的營業稅。昨天交通委員會也初審通過Airbnb條款,若刊登違法民宿,除違法業者外,將開罰刊登者。
針對違法日租套房、民宿,從今年一月至今已經開罰二百八十七件,累計裁罰六千三百多萬。觀光局長周永暉說,這次修法讓非法廣告的網站、登載媒體有法源依據,像是Airbnb網站中,觀光局就算開罰非法日租套房,但唯獨對網站無法可罰,修法通過後,網站業者也連帶有責任為把關。
初審條文也訂定檢舉條款,未來民眾只要向交通部檢舉,附上實際不法證明,經查證屬實後,將可拿到檢舉獎金。
昨天初審中也賦予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及原住民保留地開徵觀光保育費的法源,提案立委葉宜津表示,收費與否、收多少,範圍如何收取都讓地方政府與當地局民討論,並附加決議收取的費用必須用於當地區域,例如阿里山若收取觀光保育費,徵收到的費用則用於雲嘉南地區,充實地方政府保育維護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