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論文造假一案,台大校長楊泮池(左)成為媒體焦點。昨天他與中研院長廖俊智(右)共同出席台大88周年校慶活動。圖/程宜華
【本報台北訊】國立台灣大學生醫研究論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撤稿事件愈滾愈大,最近更傳出郭明良帶領的團隊被指出至少有5篇研究有瑕疵,其中一篇為台大現任校長楊泮池2006年與郭明良共同合作發表的論文也遭聲明撤稿。至於共同作者的責任,若涉違反學術倫理,處分的狀況是否與主要作者不同?科技部表示,「基於榮辱與共,共同作者在合理範圍內應對論文內容負責。」
科技部表示,對於共同作者之責任,科技部已訂有規範。該部對學術倫理案的事實認定均由「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審議處理。
科技部指出,共同作者應為對論文有相當程度的實質學術貢獻(如構思設計、數據收集及處理、數據分析及解釋、論文撰寫)始得列名。基於榮辱與共的原則,共同作者在合理範圍內應對論文內容負責,共同作者一旦在論文中列名,即須對其所貢獻的部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