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確規定自行車不可停在汽車格。圖為設計畫面。圖/侯俐安
【本報台北訊】自行車能不能停在汽車停車格?根據現行法規,在無停車設施的場所,自行車可比照排氣量550CC以下的機車停放。不過,250CC以上的黃牌、紅牌大型重機必須停在汽車格,導致民眾誤以為自行車可停在汽車格。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確規定自行車不可停在汽車格,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1條現行規定,自行車不得任意停放,但在未設置停車設施之場所,自行車可以比照排氣量550CC以下的機車停放。
日前台中市政府反映,該條文容易讓民眾誤解,以為自行車也可以停放在汽車格位,而且還有實際案例發生,建議修正。
為此,交通部修正該條文,明確修正為「自行車得比照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讓語意更明確,草案預告60天,最快明年上半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