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重罪被告棄保潛逃事件頻傳,司法院研擬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羈押替代方案,利用現代科技取代人力,包括被告自備手機實施定位追蹤和視訊監控被告行蹤。不過,法務部長邱太三認為不妥,風險很高,「我很擔憂」。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指出,若為防逃而設計有罪羈押,是嚴重侵害被告人身自由,現在人手一隻手機,可要求不願意進入監所的被告,透過軟體功能達到監控目的。她坦言,每種替代方案都有缺點,電子腳鐐費用高,未來用手機監控方法,成本較低也可每小時監控。
對此,邱太三不以為然表示,無論何種科技設備「都有死角」,刑事局、調查局都認為科技監控有死角,器材也容易被破壞;涉性侵被告交保後戴上電子手銬、腳鐐的,還是有人脫逃,「印象中超過十件」,是否能取代羈押,如何處理相關問題,院、檢雙方還可以研究。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邦樑表示,大咖或重罪罪犯知道自己即將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天性上會想逃亡,被告從判決有罪確定到發監執行,存有空窗期,如果僅以科技設備防止逃亡,「達到的防逃效果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