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草案因立院審查不及,勞工下半年應可多放教師節、光復節等五天國定假日,十一月十二日國父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憲紀念日「撞」周休二日,依據勞動部今年函釋,勞工若遇休息日,可再補休一日。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今年已發出函釋,國定假日遇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予補假,簡單來說,若周休二日原本就休假,國父紀念日、行憲紀念日都可再補休一天。
另外,若勞工國定假日須上班,雇主必須先徵得同意,並給予加倍薪資或補休(休假一天但不得扣薪)一日,違反者可依法處二萬至三十萬罰鍰。
七天假福利,打工族也同享,勞動部說,打工族國定假日出勤,雇主給予加倍薪或補休一日,不過,實務上打工族補休太難施行,例如,原本排班三小時,卻請補休,雇主通常都是給予加倍薪資。
下周的教師節,許多雇主採調移方式,讓勞工十日免補上班,十七日也可放假,變成中秋連假四天,形同國定假日已補休一日,勞工教師節出勤,無法主張加倍薪。
一例一休配套和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議題,再度引發關注,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台玻董事長林伯豐昨天對政府違背對企業的承諾表示失望,並表示台玻今年針對本國勞工的加薪計畫可能暫緩,等到七天國定假日定案之後,明年再討論調薪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