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機車位 認車不認人? 身障婦違停 法官判免罰 |2016.08.30 語音朗讀 126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桃園訊】身障朋友停殘障專用機車位,因機車沒改裝而被罰,法官認為身心障礙保護法是保護身分,而非「特製機車」,這種規定等於強迫花錢改裝,判決撤銷。 法官也建議政府改採殘障者機車車牌註記,或以電腦登錄等方式管制,保障身障者權益。 桃園地院調查,中度肢障的鄭姓婦人領有殘障手冊,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把機車停在殘障停車位,被警方以「違規停車」開罰一千二百元。 法官認為,身心障礙保護法應該「認人不認車」,限制「特製機車才能停」極不合理,這種認車不認人的規定,是固步自封、沒有同理心且違反法令,判決不罰。 前一篇文章 相識一甲子 手帕交攜手共老 下一篇文章 威航勞資會議 工會抗議 熱門新聞 01誠實麵包坊 烤出信任香氣2026.06.0402一車甘泉入山林 印度水人護生2026.06.0503【苗栗.頭屋】國寶魚游沙河溪 明湖煙波映綠堤2026.06.0804回收成本高 加入巧思創作 碎玻璃再利用 變身精緻手工珠寶2026.06.0605【浮世畫框】斑斕的歲月2026.06.0506多瑙河畔法音交融 佛光山祈世界和平2026.06.0407【老師的話】 接受不完美,人生才能更美2026.06.0608普賢寺 佛光人蓮潭淨園2026.06.0409東禪寺慶佛誕節 多元族裔體驗佛教文化2026.06.0410藍月映照婆羅浮屠 佛光人共祈和平2026.06.0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台琉國際帆船賽 320好手競技挽救出走潮 護理界提薪資改革明起封閉5個月 抹茶山湧人潮A7物流園區辨識出包 郵局致歉竹子湖繡球花 隨風搖曳郵局物流出包 考生沒收到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