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機車位 認車不認人? 身障婦違停 法官判免罰 |2016.08.30 語音朗讀 124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桃園訊】身障朋友停殘障專用機車位,因機車沒改裝而被罰,法官認為身心障礙保護法是保護身分,而非「特製機車」,這種規定等於強迫花錢改裝,判決撤銷。 法官也建議政府改採殘障者機車車牌註記,或以電腦登錄等方式管制,保障身障者權益。 桃園地院調查,中度肢障的鄭姓婦人領有殘障手冊,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把機車停在殘障停車位,被警方以「違規停車」開罰一千二百元。 法官認為,身心障礙保護法應該「認人不認車」,限制「特製機車才能停」極不合理,這種認車不認人的規定,是固步自封、沒有同理心且違反法令,判決不罰。 前一篇文章 相識一甲子 手帕交攜手共老 下一篇文章 威航勞資會議 工會抗議 熱門新聞 01【獻給動物朋友的詩】站成蘭花的螳螂與嘗到幸福滋味的蜂2026.01.2902【傳燈六十‧百年仰望】星雲大師一筆字書法紀念特展概述2026.01.3003澳網 辛納拚3連霸 小蠻牛盼全滿貫2026.01.3004曼谷文教中心 傳遞佛陀慈悲2026.01.2905【詩】我的母親不是個詩人2026.01.2906芝加哥禪淨中心 臘八粥饗眾2026.01.2907【紀實攝影】花蓮月光寺 台灣後山的人間淨土2026.02.0108土方之亂推高成本 房價漲壓浮現2026.02.0209AI加速自動化 亞馬遜全球裁員 3 萬人 2026.01.2910佛光山大雄寶殿 逾千僧信迎萬佛2026.02.0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寵物掌印斗方 DIY超萌春聯月津港燈節 周末登場限用洗選蛋 連鎖餐飲店喊漲價北橫櫻花季 跟著地圖散步AI引發3C通膨 桌電、手機掀漲價潮土方之亂推高成本 房價漲壓浮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