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機車位 認車不認人? 身障婦違停 法官判免罰 |2016.08.30 語音朗讀 124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桃園訊】身障朋友停殘障專用機車位,因機車沒改裝而被罰,法官認為身心障礙保護法是保護身分,而非「特製機車」,這種規定等於強迫花錢改裝,判決撤銷。 法官也建議政府改採殘障者機車車牌註記,或以電腦登錄等方式管制,保障身障者權益。 桃園地院調查,中度肢障的鄭姓婦人領有殘障手冊,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把機車停在殘障停車位,被警方以「違規停車」開罰一千二百元。 法官認為,身心障礙保護法應該「認人不認車」,限制「特製機車才能停」極不合理,這種認車不認人的規定,是固步自封、沒有同理心且違反法令,判決不罰。 前一篇文章 相識一甲子 手帕交攜手共老 下一篇文章 威航勞資會議 工會抗議 熱門新聞 01北美最乾燥加州死谷 罕見繁花錦簇2026.03.1802大馬急轉彎 撤回美對等貿易協議無效說 2026.03.1803店貓上班摸魚睡翻 萌樣逗樂網友2026.03.1804【歷史點滴】走過百年 高雄橋頭糖廠2026.03.1805【大江南北】哈爾濱呼蘭天主教堂2026.03.1806【分享時刻】某些愛2026.03.1807地下1118公尺礦坑跑馬拉松 刷新2紀錄2026.03.1808瑞士佛光山灑淨 祈願道場重建順利2026.03.1809美海軍引進機器人 爬牆維修艦艇2026.03.1910黃仁勳推輝達版龍蝦 進軍太空2026.03.1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中南部水庫水位告急 各地農損頻傳AI高耗電 台用電估值半年增1.5倍二水集集支線 花旗木盛開紫斑蝶遷徙 空中蝶河奇景雲仙樂園纜車 飽覽壯闊風光南投太極美地空中纜車 下半年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