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將開放紅檜、台灣扁柏等十二種森林法及文資法公告的珍貴稀有林木,原住民以部落名義提出申請、經政府核准,就可採集。農委會林務局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採取規則草案,這是蔡英文總統向原住民道歉後,第一個所謂還權原住民的具體實踐法律。
對此,原民團體肯定草案立意良善,但與原民實際生活型態脫節,反而恐讓原民無所適從、法規窒礙難行。學者則擔憂,法規後續監督及把關困難,怕變成「合法掩蓋非法」。
農委會林務局預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採取規則,未來透過部落自決申請,原住民可在傳統領域土地內,依照其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最快三個月後公告實施,初步將以地區先行試辦,如原民部落較多的台東、屏東、花蓮,簡化原民申請流程。
農委會昨舉行記者會,宣布公告內容,農委會林務局長林華慶說,森林法及文資法公告指定植物採負面表列,即使是貴重木,也可以專案有償採集,基於森林法,以部落提出申請,部落自決,必須提出完整計畫書,計畫書內容以一年期為採集單位,包括傳統領域範圍界定,採集種類、季節相關細節,部落也藉此重新盤點調查,對於傳統文化中對植物利用方式。
林華慶表示,森林產物包括野菜、菇菌、林木果實、種子、藤類等森林產物,以部落傳統領域為森林植物或產物採集區域,區域畫定後有排他性,除原住民、部落居民外,其他人不可採,保障原民採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