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勞檢員詢問大魯閣草衙道工讀生勞動情形。圖/高雄市勞工局提供
【本報綜合報導】新北市勞動檢查處今年已接獲二千六百件檢舉案,相較去年總量僅差十件,突如其來的案件量,也讓勞檢員苦不堪言,新北負責勞動基準法的勞檢員僅五十二名,幾乎天天加班,辦公室入夜燈火通明,除了處理開罰還有訴願等,他們大喊「自己也快超時工作、過勞」。
今年勞檢處開罰以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發加班費、國定假日未休假為大宗,已開罰三千萬元,負責勞動基準法的五十二名勞檢員,幾乎每日加班至少一小時,陳姓勞檢員抱怨,一周中可能有三天無法與家人共進晚餐。
黃姓勞檢員說,依據勞基法每月加班時數不可超過四十六小時,以他們平均加班一至二小時,每月最多加班四十四小時。
一宗案件 花2個月
一件勞檢案至少花費勞檢員二個月時間,勞檢案處理完卻可能引來勞、資雙方都不滿,黃姓勞檢員說,投訴勞工不滿投訴案情沒有成立,質疑勞檢員清廉,投訴至政風處,或瘋狂打電話表達意見,資方也不滿開罰,展開行政救濟,勞檢員還必須回覆訴願文或跑行政法院。
除此開罰之外,勞檢員最主要還必須「輔導業者」,新北勞檢處每月辦理一至二場的資方說明會,才能保障勞工權益。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一直都有注意勞檢處加班情形,會持續關心各級機關同仁工作時數。
辦說明會 輔導業者
台中市勞工局配置二十名人力,同樣工作爆量,去年台中市接獲申訴案三千零七十次,今年一月至七月共二千七百五十一次。勞檢人員說,勞動部要求一個月完成二十件,但稽查、訪談都要時間,還要寫報告,工時很長;台中市勞工局說,案子處理過程冗長,不可能一個人「一條龍」全包,會請其他科員一起協助。
一樣有二十名勞檢員的台南市勞工局指出,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勞檢數共六千一百七十件,平均每個月檢查三百四十件。
此外,各縣市勞檢員在轄區出差的交通費用比照「公車票價」,但因趕場、距離問題,不可能搭公車去勞檢,因此只能自掏腰包,開自己的車上工,每月至少虧損二、三千元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