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尊重及保障國民平等使用語言權利,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推動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近日將送行政院會討論,打破過去獨尊「國語」的局面,將台灣地區其他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語言及手語,全數納入國家語言。
至於通用的「官方語言」,草案中並沒有明文規範,但可以確定的是,一旦草案通過立法,將去除鄉土語言的概念,閩南語、原住民語、客家語等都將稱為國家語言,至於現行的「國語」,傾向稱為華語。
根據統計,目前台灣地區共有十三族四十三種原住民語,如果再加上華語、客家語、閩南語,以及手語,未來至少有五十五種語言被納入國家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