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 圖/黃士航
【本報台北訊】被政治名嘴評為馬政府不良政績之一的味全混油案,台北地院訂今天下午3時一審宣判,味全董事長魏應充被判4年徒刑,可上訴。
混油案緣起於2013年,台北地檢署查辦魏應充是否涉及詐欺、食安法的罪責,偵查中,全國各陸續爆發劣油案,有鑑於此,為求事權統一,台灣高檢署同步指揮相關地檢署分進合擊,於2014年10月全國同步起訴多案。
其中,彰化地檢署後發先至,偵查頂新向越南進口劣油案,14天即起訴;去年11月,彰化地院認為檢方舉證無法證明油品對人體健康有害,判決魏應充無罪,全國譁然,目前案件上訴二審。
台北部分,檢方起訴範圍包括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認為魏應充等公司高層,為了節省成本向大統長基的高振利購買攙偽、含有銅葉綠素的橄欖油、葡萄籽油,再以自家品牌銷售給消費者;第二部分指控味全銷售的調合油,係以棕櫚油為主要成份,卻以調合油為名出售,涉及詐騙消費者,並追加香豬油案。
台北地院審理一年半後,訂今天下午宣判,魏應充因為本案被羈押103天,並付出高達16億1000萬元的保釋金,這16億1000中,台北地檢署有1000萬元,彰化地檢有3億元,今天即將宣判的台北地院,則諭知魏應充13億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