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進黨團積極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國民黨團昨天再度出招,擬在立法院另增設「兩岸事務監督委員會」,未來涉兩岸簽署協議等議題直接留在委員會處理,等同取代《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功能。立院程序委員會昨天已排入議程,可望在後天付委。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說,以往經濟部、陸委會,都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到立法院報告」,既已達監督目的,應無必要再專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特種委員會高度也夠,未來涉兩岸重大協議簽署,主管機關就來委員會報告。
黨團另也提出該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明訂委員會設置立委十九人,由各黨團依照院會席次比例推派代表組成,任一政黨(團)代表席次比例不能超過二分之一,委員會成員一年一任,由召委視需要召開,必要時可以祕密會議舉行。
草案也訂出「兩岸事務監督委員會」執掌,當兩岸關係重大政策形成過程中,委員會必要時可邀請相關業務機關先提出報告,政策施行後,再提檢討報告;在協商、談判及簽署協議前,可邀相關機關先行磋商,聽取意見。
賴士葆提到,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曾提議設立「兩岸事務小組」,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全體立委都是當然委員;黨團版本則規範委員會席次,各黨都不得過半,保障在野黨話語權,與王金平想法有些出入。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表示,朝野黨團關心兩岸事務是好事,切勿為了朝野鬥爭、對立而各行其是,應該為國家共同利益和立場著想,國民黨團若認為有設立兩岸事務監督委員會的必要,可等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實施後再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