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今天通過法務部擬具的「資恐防制法」草案,下屆立法院開議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表示,近年恐怖主義對各國人權構成極大威脅,各國對於恐怖活動、組織及其成員的資助行為均施以刑罰,並對於受資助進行恐怖活動的組織及成員或武器擴散者,即時凍結其資產,以有效防制恐怖主義的散播。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過去對於資助恐怖行為沒有明確規範,立法是國際趨勢,也是跟上全世界反恐腳步。
法務部指出,台灣現行法制欠缺相關刑罰規定及制裁規範,經「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指摘缺失,復經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指出,要求台灣儘速立法改善。法務部因此參酌FATF國際標準的建議,及聯合國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國際公約與防制資恐及武器擴散決議等,擬具草案。
通過草案條文明定,法務部將設置資恐防制審議會,審議資恐制裁名單,經聯合國安理會指定的個人、法人或團體,也將立刻指定並公告為制裁名單,並凍結相關資金和其他資產。
通過草案條文也規定,若有民眾收集或提供財務或財產上利益,直接或間接資助恐怖主義犯罪,將可處1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